試讀 模塊 6 · 香港法規與程序 L126

📖 《建築物條例》管什麼、不管什麼

模塊 6 · 香港法規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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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單活

業主打算把400呎單位全面翻新:全屋重新批灰油漆、拆掉客廳與睡房之間的非承重間隔牆、把舊廚櫃全部拆走換新款式,同時打算把所有鋁窗也換成新款。他最常問的一句就是:「這些是不是都要跟《建築物條例》打招呼?」現場最常見的誤會,就是把所有裝修動作一律當成要報屋宇署。其實條例只管樓宇安全、結構穩定、走火通道、外牆完整性和用途改變這幾個核心範圍,大部分純軟裝、家具移動、普通油漆工程都不在它的視野之內。今天這單活就是要幫大家把「一定要理」和「多半不用理」這兩條線一次講清楚,避免業主自己嚇自己,也避免無謂地把時間浪費在不需要的程序上。

先問哪一層約束

第一層永遠先問公契和大廈守則。很多大廈的DMC(公契)會寫明油漆工程的施工時段、油漆顏色限制、是否要預先通知管理處、甚至要交清潔按金。這些條文跟《建築物條例》完全無關,但如果違反,管理處可以即時罰款或要求停工,所以永遠要先問清楚,別一開工就跟鄰居和法團吵起來。

第二層才問這單改動有沒有碰到結構、走火、外牆、承重這些關鍵字。只要完全沒有碰到,就多半不用進入《建築物條例》的視野,可以直接跳過屋宇署程序。如果有任何一項碰到,才需要再往下問。這一層最容易犯的錯誤是問過頭:明明只是換廚櫃,卻跑去問管理處「要不要交圖則」,結果被管理處誤以為是大工程,反而多生枝節。所以記住,先問公契,再用「有沒有碰結構、走火、外牆、承重」這四個問題快速過濾,沒有碰到就停在這一層。

第三層才找認可人士(AP)。只有當改動明顯進入條例管轄範圍,又無法用小型工程或豁免處理時,才需要AP出面。不是所有翻新都要找AP,先問前兩層就能濾掉七成常見工程。

交底

《建築物條例》(Cap. 123)最核心的管轄範圍只有四件事:樓宇結構安全、走火通道是否受影響、外牆完整性、以及建築用途有沒有改變。這四樣只要有一樣被觸動,就落入條例的視野,需要按程序處理。

先講條例管的典型情況。改動任何承重牆、加建或拆除結構樑柱、改動走火梯或防火門位置、在外牆開新窗或封窗、把住宅改成商業用途,這些都屬於條例明確要管的範圍。因為這些動作直接影響樓宇整體安全和防火效能,屋宇署必須確保不會危害公眾。這類工程通常需要由認可人士(AP)簽署圖則、提交申請,視乎規模可能要小型工程呈報或正式建築申請。

再講條例多半不管的典型情況。全屋油漆、批灰、換窗帘、移動或更換普通家具、安裝新廚櫃(只要不改動排水位和煤氣位)、更換地板飾面、安裝燈具和冷氣機,這些都屬於純軟裝或非結構範疇。條例對這些事情沒有興趣,因為它們不影響樓宇結構穩定、不影響走火路線、也不改動外牆。很多業主以為「動工就要報」,其實是把條例的管轄範圍想得太廣。

灰色地帶則留待後幾課用「三分類」(豁免工程、小型工程、需要正式申請)去細分處理,例如拆非承重間隔牆、換整幅鋁窗、輕微改動間隔等。這些不能一口咬定「一定不管」或「一定管」,要看實際位置、有沒有影響走火距離、有沒有改動外牆等因素,今天先把「管」與「不管」的界線畫清楚,灰色地帶以後再逐課拆解。

總結這一單活的交底重點:先用四個關鍵字(結構、走火、外牆、承重)快速判斷有沒有進入條例視野,沒有碰到就放心做軟裝;有碰到才往下走程序。千萬不要把所有裝修動作都當成建築工程去報屋宇署,那會白白浪費時間和金錢。

《建築物條例》管什麼、不管什麼 · 圖1
《建築物條例》管什麼、不管什麼 · 圖1
《建築物條例》管什麼、不管什麼 · 圖2
《建築物條例》管什麼、不管什麼 · 圖2

走一遍程序

現在把同一400呎單位裡的三項工程,分開走一次完整程序,讓大家看到實際落差。

第一項:全屋油漆。首先問管理處,查DMC有沒有規定油漆時段、是否要預先登記、要不要交清潔按金。管理處通常只要求提供施工日期和工人資料,確認沒有違反公契即可開工。這一步完成後,因為油漆不涉及結構、走火、外牆、承重,所以不用再找AP,也不用向屋宇署提交任何文件。現場可觀察項是:油漆工人有沒有在走廊堆放物料影響走火通道,如果有就要即時清理。整個程序最快當天就能確認,第二天就可以開工。

第二項:拆客廳與睡房之間的非承重間隔。這一步先問管理處有沒有額外規定,例如是否要預先通知鄰居、施工時段限制。之後就要判斷這面牆有沒有可能影響走火距離或防火分隔。如果只是普通間隔,沒有防火要求,又不影響逃生路線,則多半屬於小型工程範圍,需要找註冊承建商按小型工程呈報制度處理。如果發現這面牆其實有防火功能,或拆掉後會令兩個空間的走火距離超出規範,就必須找AP評估,決定是否需要提交正式圖則。現場可觀察項是:拆牆前先用激光測距儀量一次走火距離,拆完後再量一次,確保沒有變差。

第三項:把所有外牆的鋁窗全部更換。這明顯觸及外牆範疇,一定要進入條例視野。先問管理處是否需要法團同意(很多大廈公契規定外牆工程要交法團審批)。之後必須找AP或註冊承建商,判斷新窗的尺寸、物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通常需要按小型工程或正式申請處理。現場可觀察項是:舊窗拆除後,要檢查窗台和四周混凝土有沒有裂縫或滲水跡象,這些都要拍照記錄並通知AP。

三項工程走完一圈,你會發現油漆幾乎不用理條例,拆間隔要看情況,換外牆窗則幾乎一定要走程序。同一單位,三種完全不同的路徑,這就是今天這課要帶大家看清楚的現實。

做錯會怎樣

最常見的兩種錯誤,一種是把完全不用理的工程當成要報屋宇署。譬如全屋油漆也要找AP畫圖、交申請,結果白白花幾萬元聘請顧問,拖延幾個月,管理處還覺得你小題大做,法團可能因此對你產生負面印象。另一種錯誤是把真正會影響結構或走火的工程當成普通室內翻新,例如把其實有承重功能的間隔牆當「非承重」拆掉,事後樓板出現裂縫或鄰居單位天花滲水,管理處追上來要求還原,保險公司可能以「未經批准擅自改動結構」為由拒絕賠償,法團更可能入稟追討還原費用和共同損失。

更嚴重的是,如果外牆工程做錯,導致雨水滲入大廈外牆,引致多戶投訴,屋宇署可能要求整幢大廈做外牆檢驗,費用最終可能要全幢分攤。這些都不是危言聳聽,而是現場真實發生過的案例。做錯的共同後果就是:額外金錢損失、與鄰居和法團關係惡化、保險失效、還原工程費用遠高於原本正確做法。

出門核對

離開課堂前,你可以立刻做三件事來驗證自己是否真正掌握:

  1. 打電話或WhatsApp你家現時的管理處,問清楚你最近想做的三件事(例如全屋油漆、換廚櫃、拆一道間隔),管理處對每件事的規定分別是什麼,記錄下來。
  2. 把你家最近想做的三件事逐一用「結構、走火、外牆、承重」這四個關鍵字過濾,標註每一項是「多半不管」還是「要再問」。
  3. 拿出手機進入土地註冊處網頁或你大廈的公契電子版,快速查找你單位所屬大廈的DMC有沒有關於「裝修」、「油漆」、「外牆」或「施工時段」的條文,確認自己是否清楚第一層約束。

這三件事全部都能在離開教室前或回家當晚自己完成,做了就知道自己有沒有真正搞清楚《建築物條例》到底管什麼、不管什麼。

下一課:L127 · BD、認可人士 AP、佔用許可證 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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