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讀 模塊 6 · 香港法規與程序 L141

📖 何時必須找 AP

模塊 6 · 香港法規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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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單活

業主想在單位內打通兩個房間,打算拆掉中間那道牆,同時把原本的睡房改成開放式書房兼客廳。另一邊,又有業主想把露台封窗擴大成房間,還要把廚房位置移近大門。這些改動聽起來簡單,但現場師傅最常遇到兩種極端:一種是無論多小的事都立刻叫AP,結果花了大筆不必要的錢;另一種是明顯影響結構或走火的改動,卻自己拍板做下去。今天這單活,就是要教你如何在這兩極端之間,準確判斷什麼情況必須找認可人士(AP),什麼情況可以找註冊承建商處理小型工程。
這單活的現場單位位於一個典型香港私人屋苑的二十樓中層單位,實用面積約六百五十呎,三房兩廳原裝間隔。業主希望把兩個睡房中間的間隔牆完全打通,變成一個大開放空間,同時把其中一個睡房改成沒有門的開放式書房,書房位置還要兼作客廳延伸區。另一邊,露台原本只有玻璃窗,業主想把窗拆掉並向外擴建約二十呎,變成一個真正的睡房,同時把原本在單位尾部的廚房整個移位到大門旁邊,方便日後出入。這些工程涉及拆牆、擴建露台、更改廚房位置三個主要動作,每一個動作都可能觸碰不同層面的約束。現場師傅如果判斷錯誤,不是白白花錢找AP,就是冒險自己動工,最後可能要面對停工、還原甚至法律後果。今天這一課就是要讓你把這單活的每一個步驟都看清楚,學會在真實單位裡快速分辨哪一部分必須找AP,哪一部分可以自己找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處理,同時明白中間那層灰色地帶該如何處理,避免兩邊走極端。

先問哪一層約束

第一層先問公契和大廈守則,看看有沒有明確禁止改動間隔、用途或外牆。第二層問物業管理公司,他們最清楚大廈過往同類申請是否被拒,以及是否需要法團同意。第三層才到屋宇署,問這單改動是否落在「要圖則」那一格;如果自己用四把尺(結構、走火、用途、安全)判斷不清,就直接打電話或親身去屋宇署小型工程組問一句:「這單是不是需要提交圖則?」千萬別一開始就跳過前兩層直接找AP,也不要問過頭,例如問物管「這單會不會被罰款」,他們答不了,浪費時間。先把前兩層約束問清楚,才決定要不要找AP。
在這單活的單位裡,公契通常會寫明不准擅自更改外牆及露台結構,也不准把住宅單位改作其他用途,所以第一層就要把公契影印本拿出來,逐頁檢查「不得更改」、「必須事先申請」這類字眼。第二層找物業管理公司時,要問清楚過去三年同一屋苑有沒有類似打通房間或封露台的申請被法團否決,管理公司通常會提供過往會議記錄或申請表格樣本。第三層才到屋宇署,帶同初步手繪平面圖去小型工程組窗口,當面問清楚這次拆牆、擴建露台、移廚房三個動作加在一起,是否需要正式圖則批准。這樣由外到內一層一層問,才不會浪費時間和金錢,也不會錯過大廈內部已經存在的隱形約束。

交底

這一單落在「是否需要認可人士」的三分類裡面,分成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必須找AP的類型:改動明顯影響結構安全,例如拆除可能承重的牆、加建或移除樓板、更改主要支撐柱;改動走火路線,例如封閉或開闢逃生通道、改動防火門位置、增加或減少防火分隔;改變單位用途,例如把住宅單位改成辦公室或補習社、把儲物室改成睡房並增加負荷;以及任何明顯影響樓宇整體安全的工程,例如大幅改動外牆、露台擴建、加建天台結構。這些情況下,必須由AP負責審閱圖則、做結構計算、確保符合安全要求,再由AP簽署呈交屋宇署。

第二種是不必找AP的類型:純粹非結構性的間隔改動,例如拆除明確標示為非承重的輕隔牆、只改動傢俬位置、油漆翻新、換地磚、安裝普通冷氣機位,只要不影響走火路線、不改變用途、不改動結構,都可以由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直接處理,不需要AP簽署圖則。

第三種是灰色地帶,需要先問AP一句「這單是不是要圖則」的類型:例如拆除位置不明確的牆、懷疑可能影響樓上樓下荷載的改動、想把廚房移位但不清楚排水及防火要求、改動露台欄杆高度等。這時候AP會先看現場或初步圖紙,判斷是否需要正式提交圖則。如果需要,AP就會負責準備建築圖則、結構計算書、消防及排水意見書,然後以認可人士身份向屋宇署呈交申請,取得批准後才可施工。

AP在這類工程中主要做三件事:判斷改動是否符合法規、準備及簽署所需圖則與計算、作為與屋宇署的正式溝通窗口。費用方面視乎工程複雜度,由雙方自行議定,後課會再詳細展開。

在這單活的交底階段,要多做兩步具體判斷。第一步,到現場用激光測距儀及水平儀實地量度那道要拆的中間牆,確認牆身厚度、樓板有沒有明顯梁位、牆頂有沒有直接頂住樓板大梁,如果牆身厚度超過十五公分或明顯頂住結構梁,就立即歸類為「必須找AP」;如果只是薄身輕隔牆且頂部有明顯縫隙,則暫時歸類為「要問AP」。第二步,當AP到場初步視察後,必須由AP本人在現場準備的初步評估表格上親筆簽名並寫上日期,同時註明「本工程需要提交圖則」或「本工程可按小型工程處理」其中一句,表格要由業主、AP及現場管工三人同時簽名確認。簽名完成後,只有當屋宇署批准通知書或AP書面確認「可按小型工程處理」文件到手,才可正式開工,絕不能只靠口頭答覆就動工。這兩步做完,這單活的交底才算真正落了地。

何時必須找 AP · 圖1
何時必須找 AP · 圖1
何時必須找 AP · 圖2
何時必須找 AP · 圖2

走一遍程序

同一單位要拆一道可能承重的牆,程序從停工開始。第一步,先叫現場工人全部停工,把已拆的部份用圍板圍好,拍照記錄現狀。第二步,立即找註冊結構工程師或直接聯絡AP,帶同單位平面圖、原裝則書(如有),請他們到現場或先看照片判斷這道牆是否承重、是否影響相鄰單位結構。第三步,如果AP判斷屬於要圖則的類型,就由AP負責準備正式圖則,包括結構計算、走火路線圖、擬改動前後平面圖。第四步,AP以認可人士身份向屋宇署提交申請,同時知會物業管理公司及大廈法團。第五步,取得屋宇署批准通知書後,AP會再到現場視察,確認安全措施已做好,才准許註冊承建商正式施工。施工期間AP會按需要進行中期巡查,完工後再做最後檢驗及提交完工證明。整個過程可觀察的重點是:有沒有AP簽署的批准文件、有沒有在工地張貼批准通知、有沒有結構工程師的計算書副本。

現在我們把同一個香港單位再走半圈,把程序再細化一次。當AP第一次到現場視察後,如果確認那道牆需要結構計算,就要立刻安排臨時支撐系統,先用鋼通及千斤頂在牆兩側做好臨時頂撐,AP會在支撐完成後再次到場拍照並簽署「臨時安全措施確認表」。之後AP才會正式準備全套圖則,包括結構計算書、消防意見書、排水改動圖則,一併提交屋宇署。屋宇署批出批准通知書後,AP會第三次到單位,檢查臨時支撐是否仍然穩固、工人有沒有按圖施工、露台擴建部分的鋼筋有沒有正確綁紮、廚房新位置的排水喉是否有足夠坡度。全部檢查合格後,AP才會簽署開工許可,讓註冊承建商正式拆牆及擴建。施工中期,AP會至少再來兩次,一次檢查新露台的防水層是否做好,另一次檢查新廚房位置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完工後,AP會最後一次帶同測量師到場,實地量度最終尺寸是否與批准圖則完全一致,然後提交完工報告及表格給屋宇署。這樣把同一個單位從停工到完工再走半圈,你就會發現AP不是只來一次,而是全程分階段多次出現,每一次都要簽名、拍照、記錄,確保每一步都不出錯。

做錯會怎樣

最常見的錯誤是普通師傅或裝修公司自己畫圖、自己簽名當AP用,屋宇署一旦發現,會即時發出停工令,要求全部還原。另一種常犯的是AP未批先拆,已經把牆拆了才找AP補手續,結果AP不肯接這單,因為無法為已完成的違規工程負責,最終可能要面對拆除令,業主要自行把已改好的地方還原至原狀。嚴重的情況下,法團或鄰居會因為結構安全或走火受阻而提出投訴,保險公司亦可能以未經批准工程為由拒絕理賠。這些後果不單止花更多錢,還會拖長整個裝修時間。
在這單活的單位裡,如果業主急於入伙而自己找師傅先把露台封了、廚房移了,事後才找AP,AP多數會拒絕接手,因為已經看不到原來結構,無法做準確計算。結果可能要全部拆回原狀,重新申請,浪費雙倍金錢和時間。假如拆牆時沒有找AP做結構計算,萬一樓上單位出現裂縫,鄰居投訴到屋宇署,後果可能是整幢大廈要進行強制驗樓,業主除了要還原單位,還可能要承擔大廈公用部分的修補費用。這些真實案例在香港經常發生,提醒我們任何涉及結構、走火、露台、外牆的改動,都不能心存僥倖。

出門核對

出門前,把你手上這單改動用紅筆清楚標上「必須找AP」、「不必找AP」或「要問AP」三種其中一種。然後寫低要問哪一層:如果是「必須找AP」,寫「直接找AP準備圖則」;如果是「不必找AP」,寫「找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如果是「要問AP」,寫「先問AP這單是否需要提交圖則」。再把這張紙帶去物業管理處,當面問管理員:「這類改動大廈過往有沒有被拒絕?需要法團同意嗎?」把管理員的答覆也寫在同一張紙上。最後到屋宇署網站的「建築物資料圖則」入口,輸入大廈地址,核對這幢樓宇有沒有特別的批准限制或過往同類申請記錄。全部做完後,這張標記清楚的紙就是你今天出門最實用的交底記錄。
這次出門核對時,還要把這單活的三個主要改動(打通睡房、封露台做房、移廚房)逐項分開標記,例如「打通睡房:要問AP」、「封露台:必須找AP」、「移廚房:要問AP」。把三項分別寫清楚後,才去物業管理處當面問管理員每一個項目的過往紀錄。管理員答覆也要分開寫,例如「打通睡房過往曾獲批准,但要法團同意」。最後在屋宇署網站除了查大廈地址,還要順便下載該大廈最近三年的小型工程申請摘要,回家後把這些資料全部貼在同一張核對紙上,變成一份完整的現場交底記錄。這樣帶著這張紙去見業主或AP時,就有實實在在的數據支持你的判斷,不會只靠口說。

(全文字數約2680字)

下一課:L142 · 三單對照:居屋改廚、私人樓拆房、換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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